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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日为自己执笔

陈默的右手又开始发抖了。

这是第三次了。他盯着那只曾经握笔如握剑的手,如今却像片秋风中的枯叶,不受控制地颤动着。桌上摊开的稿纸已经三天没有添过新字,编辑老周的电话从催促变成了担忧,最后只剩下沉默。

“可能是帕金森前兆。”医生上个月这样告诉他,“作家先生,您得做好最坏的打算。”

五十七岁的陈默出版过十二部长篇小说,拿过几个不大不小的奖,在文学圈里算是个名字。但现在,这一切似乎都要被这只不听话的手画上句号。

“日日为自己执笔。”他在日记本上写下这句话,字迹歪斜得像学童的涂鸦。

这句话是他父亲临终前说的。父亲是个乡村教师,教了一辈子书,退休后开始写回忆录,即使肺癌晚期躺在病床上,依然坚持每天写几行字。陈默当时已是小有名气的作家,看着父亲枯瘦的手握着笔,一字一顿地写那些永远不会出版的文字,忍不住问:“爸,何必这么辛苦?”

父亲抬起头,浑浊的眼睛里有一种陈默从未完全理解的光芒:“默儿,我日日为自己执笔。”

三个月后,父亲去世了,那本回忆录只写到一半。

陈默合上日记本,起身泡茶。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,这是南方的梅雨季,空气湿得能拧出水来。他的公寓在十六楼,书桌正对着一片老城区,那些低矮的瓦房在雨中静默着,像一群佝偻的老人。

电话响了,是老周。

“陈默,手好些了吗?”老周的声音总是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关切。

“老样子。”陈默简短地回答。

“出版社那边我帮你拖着,不过他们建议...可以考虑口述,找个助手记录。”

“我不是那种作家。”陈默说。他从来都是手写,一笔一画,让思想通过指尖流淌到纸上。电脑他只用来看邮件和查资料,写作永远是用那支派克钢笔和A4稿纸。

挂掉电话后,陈默继续盯着自己的右手。它现在安静地躺在桌面上,像一只温顺的鸽子。但陈默知道,这种平静只是暂时的,当他试图握住笔时,颤抖又会回来。

他想起三十年前,自己刚开始写作时的情景。那时他住在地下室,白天在建筑工地打工,晚上就着昏黄的台灯写小说。手从来不会抖,即使冬天冻得发紫,也能稳稳地握住笔,一写就是四五个小时。

第一篇小说发表时,他兴奋得整夜没睡,跑到最近的报刊亭买了十份那本文学杂志,挨个送给工友。他们大多不识字,但还是乐呵呵地收下,说将来他出名了,这杂志就值钱了。

现在他出名了,却写不出一个字。

雨下得大了些,陈默决定出门走走。他撑着一把黑色的伞,慢慢踱进那片老城区。这里与他居住的高档小区仅一街之隔,却是完全不同的世界。窄窄的巷子两旁是斑驳的墙壁,老人们坐在门口看雨,孩子们在雨中追逐嬉戏。

在一个拐角处,陈默注意到一家小小的旧书店。店门口挂着一块木牌,上面用毛笔写着“清风书店”四个字,字迹已经有些模糊。他推门进去,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
店里很暗,只有一盏台灯亮着。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伏在柜台前写着什么,甚至没有抬头看进来的顾客。

陈默在书架间慢慢踱步,手指划过那些泛黄的书脊。这里大多是七八十年代的旧书,有些甚至更早。在一个角落里,他发现了几本自己早年出版的小说,定价只有五元一本。

“这本我签名的话,能卖贵点吗?”陈默拿起其中一本,走到柜台前。

老人抬起头,推了推老花镜,仔细打量着他。“你是...陈默?”

陈默点点头。

“我读过你的书。”老人说,“早期的很好,后来的就差了。”

陈默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。这么多年来,还没人这么直接地评价过他的作品。

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

“早期的书里有你自己,后来的书里只有技巧。”老人放下笔,站起身给陈默泡茶。陈默注意到,老人的右手也有轻微的颤抖,倒水时壶嘴微微晃动着。

“你的手...”陈默忍不住问。

“帕金森,十年了。”老人平静地说,“刚开始也绝望过,后来发现手抖有手抖的写法。”

老人名叫李清风,书店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。他年轻时也写过东西,后来开了这家书店,一开就是四十年。妻子五年前去世后,他就一个人守着这里。

“我每天还是写点东西。”李清风指着柜台上的那叠稿纸,“回忆录,写给自己的。”

“我父亲临终前也在写回忆录。”陈默说。

“为自己执笔的人最幸福。”李清风抿了一口茶,“不用考虑读者,不用考虑市场,不用考虑评论家。就像呼吸一样自然。”

陈默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伸出手:“能给我看看吗?”

李清风犹豫了一下,还是把那叠稿纸推了过来。字迹确实歪歪扭扭,有些地方甚至难以辨认,但每一笔都写得很认真。内容大多是关于书店的日常,来了什么客人,买了什么书,偶尔夹杂着对往事的回忆。

“很美。”陈默看完后说。

“只是记录而已。”李清风笑了笑,“但我每天不写点什么都觉得少了什么。就像你每天不呼吸会憋死一样。”

离开书店时,雨已经停了。陈默买下了那几本自己的旧书,李清风执意不肯收钱,说能见到作者本人已是荣幸。

回到家,陈默重新坐在书桌前。他盯着空白的稿纸看了很久,然后慢慢拿起笔。

手依然在抖,但他不再试图控制它。他让笔尖落在纸上,随着颤抖的节奏,写下了第一行字:

“今天我遇见了一个老人,他的手和我一样抖。”

字迹歪斜,甚至有些滑稽,但这是三个月来他写下的第一句完整的话。

接下来的日子里,陈默每天都去清风书店坐一会儿,有时买几本书,有时只是和李清风聊聊天。他开始尝试一种新的写作方式,不再强迫手稳定下来,而是接受它的颤抖,让这种颤抖成为书写的一部分。

他写的不再是出版社期待的那部小说,而是一些零散的随笔和回忆。关于童年时在河边抓蜻蜓的下午,关于第一次领到稿费时吃的那碗牛肉面,关于父亲临终前说的那句话。

“日日为自己执笔。”他现在似乎有点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。

老周来看过他一次,翻看了那些字迹歪斜的手稿,皱起了眉头:“陈默,出版社不会要这个的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陈默平静地说,“这是写给我自己的。”

“但你得考虑读者,考虑市场啊!”

“我曾经考虑得太多了。”陈默说,“多到忘记为什么而写。”

老周摇摇头走了,留下一个无奈的背影。

陈默继续写着。奇怪的是,随着他不再强迫自己,手的颤抖反而减轻了一些。虽然远没有恢复到从前,但至少能够较为清晰地写字了。

秋天来临时,李清风病了。陈默把他送进医院,每天去看望他,并暂时帮他照看书店。

一天下午,陈默正在整理书架,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。他看起来二十出头,背着破旧的书包,眼睛里有一种陈默熟悉的光芒——那是三十年前住在地下室写作时的自己才有的光芒。

年轻人怯生生地问:“请问这里招兼职吗?我是附近大学的学生,喜欢文学,想找个离书近的地方工作。”

陈默打量着他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磨破的鞋尖,点了点头:“每周三和周六下午,工资不高,但可以随便看书。”

年轻人的眼睛亮了:“太好了!我叫林小雨,请问您怎么称呼?”

“陈默。”

“陈默?是那个作家陈默吗?”林小雨激动地问。

“曾经是。”陈默笑了笑,“现在我只是这家书店的临时看管人。”

林小雨开始来书店打工后,陈默发现自己又多了一件事:指导这个热爱文学的年轻人。他看过林小雨写的小说,稚嫩但充满灵气,就像自己早年那些作品。

“陈老师,我该怎么才能成为像您这样的作家?”有一天林小雨问。

陈默想了想,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下那句话:“日日为自己执笔。”

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林小雨不解地问。

“意思是,写作首先是为了自己,就像呼吸一样自然。如果有一天你写作不再是为了证明什么,取悦什么人,而只是因为你必须写,就像必须呼吸一样,那你就找到了写作的真谛。”

林小雨似懂非懂地点点头。

冬天来了,李清风的病情恶化。陈默去医院看他时,他正靠在床头写字,手抖得比以往更厉害。

“还在写?”陈默问。

“最后一章了。”李清风笑着说,“关于这家书店的故事。”

一周后,李清风去世了。遵照他的遗嘱,陈默将那些歪歪扭扭的手稿和他一起火化了。

“为什么不出版呢?”林小雨问,“那可能是很好的书。”

“有些东西只需要为自己而写。”陈默说。

葬礼后的第二天,陈默收到律师的通知,李清风把书店留给了他。站在那个狭小却充满回忆的空间里,陈默突然明白了一些事情。

他重新开始写作,但不是为了出版社的合约,也不是为了读者的期待。他写的是关于生命、记忆和时间的思考,字迹依然不够工整,但每一笔都真实而坚定。

春天来临时,陈默的手几乎不再颤抖了。医生说是奇迹,但他知道不是。他只是终于学会了如何与自己的身体和解。

有一天,林小雨兴奋地跑来告诉他,自己的一篇小说得了奖。

“评委说我的作品有真实的生命力!”年轻人激动得脸都红了。

陈默微笑着递给他一个信封:“这是你这几个月的工资,加上一点奖金。”

林小雨打开信封,里面是比约定多出三倍的钱。“陈老师,这太多了...”

“拿着吧。”陈默说,“记住,无论将来发生什么,日日为自己执笔。”

那天晚上,陈默在书店的柜台前坐下,翻开一本崭新的笔记本。派克钢笔在灯下闪着温和的光泽。他深吸一口气,然后写下了第一行字:

“日日为自己执笔,不是自私,而是对自己生命最深的尊重...”

窗外,一轮明月挂在老城区的屋檐上,安静地看着这一切。